飲用水中微量有機污染物
點擊次數:1260 更新時間:2015-02-28
飲用水中機污染物的來源可主要分為三個方面: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排放、大氣污染、城市與農田徑流。我國污水處理率很低,加上現有處理設施運行效率不高,使約80%左右的污水未經妥善處理即被排放到附近水體。據統計,我國82%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。在我國的主要水域,如海河、遼河、淮河、巢湖、滇池、太湖等污染更為嚴重。大氣污染造成的水源污染問題近些年來逐漸引起人們的重視,汽車尾氣排放的碳氫類污染物參與光化學反應產生光化學煙霧,生成一些對人體有害的有機污染,隨著降雨等途徑進入到地表水體中。城市地表徑流使一些有機污染物進入到水體,農田徑流將農藥和化肥等成分引入到水體中。雖然微量有機污染物的濃度很低(一般在ng/L~μg/L范圍),僅占水中有機物總量的很少一部分(一般<10%,以總有機碳或高錳酸鹽指數等綜合指標計),但種類繁多、對人體危害較大,具有較高的致突變活性。據統計,在我國的七大水系中,不適合作飲用水源的河段已接近40%;城市水域中78%的河段不適合作飲用水源;約50%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,水源污染加劇了水資源短缺的矛盾。
目前我國絕大部分水廠仍采用傳統的處理工藝,不能有效地去除以溶解狀態存在的微量有機污染物,致使一些有害物質,包括致癌、致畸、致突變等微量有機污染物殘留在飲用水中。